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桂康路汉塘村综合楼“金水华府”1栋15层02号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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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拍 卖 公 告 本院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延时的除外)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户名: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桂林临******开发的位于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桂康路汉塘村综合楼“金水华府”*栋**层**号房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桂康路汉塘村综合楼“金水华府”*栋**层**号房。标的物详情:该房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栋楼尚未完工,未安装水电和电梯,步行梯未安装护栏,该房墙体、天花板和地面未抺水泥沙浆,窗户未安装玻璃,尚未达到交付条件。二、竞价时间及起拍价: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延时的除外)。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的帐户,未有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授权委托书,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买开始二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并由人民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未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果是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的,须在竞价开始二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由人民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拍卖看样时间定在****年**月**日上午,但需提前一日联系法院工作人员预约看样具体时间。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七、特别提醒:该标的物按实物现状拍卖,对本标的物的竣工验收及权属登记手续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价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穿山支行,户名:(****)桂**执***号,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九、因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十、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自动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咨询电话:****-*******李法官、****—*******杨法官联系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毅峰路**号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二楼执行局***办公室。 附:*、竞买须知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桂康路汉塘村综合楼“金水华府”*栋**层**号房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