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绵阳恒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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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题 绵阳恒*********%股权转让项目简介 标的名称:绵阳恒*********%股权转让项目编码:G*****SC*******挂牌价格(万元):****.*价格说明——首次登载报刊:暂无首次挂牌公告期:**个工作日首次挂牌起始日期:****-**-**是否捆绑债权转让:否挂牌截止日期:****-**-**是否联合转让:否是否控股权转让:是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标的企业 转让方承诺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展示; *.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标的企业简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绵阳恒******标的企业简介绵阳恒******(以下简称“恒汇公司”)由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投集团”)全额出资成立,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位)***所属行业房地产业成立时间****-**-**所在地区四川绵阳市住所/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一环路东段*********企业性质(经济类型)******(企业)/国有全资企业决策文件类型其他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装饰材料、卫生洁具、木材、水暖器材、陶瓷制品、五金交电、家具的销售。注册资本***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平经营规模小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Y*TT*C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职工人数业务无法提供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审计机构四川兴瑞******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业务无法提供***.******.***报表类型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月报***.******.***.**备注——资产评估情况(万元)评估机构(估值机构)四川新良信******评估基准日****-**-**评估核准(备案)机构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日期****-**-**评估报告文号川新恒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结果账面价值评估价值流动资产(万元)***.******.***长期投资(万元)————固定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万元)————其他资产(万元)————总资产(万元)***.******.***流动负债(万元)***.******.***长期负债(万元)————总负债(万元)***.******.***净资产(万元)***.******.***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转让方简况转让方 名称: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拟转让股份数——持有产(股)权比例*** %持有股份数——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H******(企业)/国有全资******所在地区四川 绵阳市 住所/注册地址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号(嘉来华庭*楼)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肖林注册资本*****.****** 万人民币所属行业房地产业经营规模大型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单位名称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文件类型批复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绵阳市国资委关于同意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转让绵阳恒*********%股权的批复批准日期****-**-**批准文号绵国资产〔****〕**号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偿还的欠绵投集团的借款本金、利息。四、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应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服务费相关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一、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一)审计报告无特别事项说明 (二)评估报告无产权瑕疵事项、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三)其他内容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二、重大债权债务:(一)截止****年**月**日,恒汇公司欠转让方本息共计***,***,***.**元。 (二)******与市自然和规划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剩余土地出让金*********.**元需在****年*月**日前缴付。三、职工安置事项:不涉及四、其他披露事项(一)企业概况 绵阳恒******成立于****年*月**日,是由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公司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一环路东段***号,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装饰材料、卫生洁具、木材、水暖器材、陶瓷制品、五金交电、家具的销售。 (二)其他披露事项 *、恒汇公司于****年*月**日通过竞拍取得两宗国有土地资产,分别为绵阳市游仙区小枧大河E地块(面积***.**亩)、三星I地块(面积***.*亩),土地情况见下表,其他规划条件详见相关规划文件(绵城规设〔****〕***号及绵城规设〔****〕**号)。 编号 土地性质 面积(亩) 容积率 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米) 大河E地块 二类居住用地 ***.** *.* **% **% ** 三星I地块 二类居住用地 ***.* *.* **% **% ** 特别提醒:恒汇公司已与市自然和规划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元,按照合同约定剩余土地出让金*********.**元需在****年*月**日前缴清。 *、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等限制本次转让的情况。 *、依据四川兴瑞******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审计基准日,转让方向标的企业的借款本息合计金额为***,***,***.**元,审计基准日至约定还款日期间(即转受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算利息。如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间偿付借款本息的,在逾期期间每逾期一日受让方须按照应偿还而未偿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涉及的经纪代理服务费用(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完全部股权转******偿还的欠转让方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如有)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产权过户手续,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产权交易价款和受让方代标的企业足额偿还欠付转让方的借款本息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如有)后*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鉴证书》。 *、本次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需******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在****年*月**日前向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缴纳剩余全部土地出让金,如逾期缴纳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转受双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收到全部股权价款和受让方代标的企业足额偿还欠付转让方的借款本息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如有)后**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企业权证变更过户手续。 *、从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易标的变更登记日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担和享受。 *、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企业负债、股权结构、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风险,成功受让后,******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标的转让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受让方逾期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逾期**日以内的(含**日),每逾期一日按产权交易价款的万分之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受让方逾期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超过**日的,转让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不予退还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扣除本次转、受双方应缴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金额,由西交所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受让方支付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包括转让方另行处置产权交易标的所得收入低于本次受让方成交的产权交易价款的差额部分及另行处置产权交易标的发生的费用等间接损失),转让方有权另行向受让方追偿 。 (*)其他违约责任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其它内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产权交易合同》、规划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借款合同等资料。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保证金详细交纳金额(万元)****交纳截止时间****-**-**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账户信息账户名称西南联******开户银行成都农商银行账号*********************保证事项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处置办法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意向投资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意向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章程下载评估报告下载大河E土地出让合同下载产权交易合同样本下载绵城规设〔****〕***号大河E地块规划文件下载企业营业执照下载三星I******借款合同下载土地位置图下载标的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下载绵城规设〔****〕**号三星I地块规划文件下载企业营业执照下载审计报告下载挂牌信息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朱先生项目咨询联系电话:***********项目报名联系:徐女士项目报名联系电话:***-********交易须知 交易须知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第四条第四产权(***.******.***)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参与交易。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第七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八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若因意向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非本人账户划转保证金的,意向方应当提供本所认可的代付相关证明材料。第九条若*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第十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第十一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第十二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所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第十七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风险提示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尊敬的投资者: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经济和市场风险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四、其他风险 *.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index.php?a=showdscq&keytype=GYZCGQ&keyid=f*aa***e*******f*e*ded*d*df***d*&update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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