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宁陵县智能除尘降霾系统配套立柱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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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招标条件
******受宁陵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就宁陵县智能除尘降霾系统配套立柱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宁陵县智能除尘降霾系统配套立柱建设工程项目;
*.* 招标编号:商宁财采购(****)***号;
*.* 建设地点:宁陵县境内;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建设内容:在葛天公园实施智能除尘降霾系统,需配套建设立柱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质量要求:合格;
*.*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
*.* 工期:**日历天;
*.* 招标控制价:*******.**元;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年度、****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当年算起;
被“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人须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或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入投标文件中;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内容的证明材料至郑州市正光北街德厚街交叉口招银大厦*号楼**层****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郑州市正光北街德厚街交叉口招银大厦*号楼**层****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陵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宁陵县工业大道与永乐路交叉口
联系人:皮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正光北街德厚街交叉口招银大厦*号楼**层
联系人:黄先生、张女士
电话:****-********
监督单位:宁陵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宁陵县建设路
联系人:郭主任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