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江两岸公共空间开放贯通二期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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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两岸公共空间开放贯通二期工程(施工)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 HMY招[****]***号各投标人:闽江两岸公共空间开放贯通二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修改内容如下:*、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条款中“*、项目负责人 * 人,职称: 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修改为“*、项目负责人 * 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为“按照审核后扣留竣工结算价款的*%作为本工程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不计银行利息。”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