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邗江公安消防大队新盛路及蜀岗中队篮球场改造工程项目补充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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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供应商: 现对“关于扬州市邗江公安消防大队新盛路及蜀岗中队篮球场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HJCG****JZXCS***号)进行补充说明,具体修改如下: 对招标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部分进行修改:   *、原“*.* 投标人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封袋密封,且在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同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以及“请勿在****年**月*日上午*:**前启封”字样。”     现修改为“*.* 投标人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封袋密封,且在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同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以及“请勿在****年**月*日上午*:**前启封”字样。”   *、原“*.* 如果进行二次封装的,内外层封袋均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以及“请勿在****年**月*日上午*:**前启封”字样。以便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交易中心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现修改为“*.* 如果进行二次封装的,内外层封袋均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以及“请勿在****年**月*日上午*:**前启封”字样。以便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交易中心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以修改后的为准 特此公告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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