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夹江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拟审批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夹******要求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并向我局提出代理记账行政许可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监督,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规定,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审批前公示:
一、申请代理记账机构名称:夹******。
二、机构负责人:付建容。
三、办公场所:夹江县漹城镇北街***号。
四、专职从业人员:李虹(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罗莎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号:**************);郭东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号:**************);张兴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号:**************)。
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如社会公众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映至夹江县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审批股,联系电话:****-*******。
夹江县行政审批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