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喀则经济开发区主干路网一期工程(珠峰大道、北京路)建设项目(评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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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日喀则经济开发区主干路网一期工程(珠峰大道、北京路)建设项目(评估咨询)招标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现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招 标 人:日喀则****** 项目名称:日喀则经济开发区主干路网一期工程(珠峰大道、 北京路)建设项目(评估咨询) 工程地点:日喀则市 项目规模:新建*条市政道路、北京路长 ****米,宽**米;珠峰大道*****米,宽**米,附设绿化、照明、桥梁等附属工程; 招标内容:项目初步设计评估咨询; 预计工程总造价: 约******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应承诺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拟承诺);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完税证明或相关票据);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之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被举报和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拟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社保网上打印的社保缴费明细并盖公章并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外地入藏企业,网上不能显示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两个证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资信资质甲级(综合)及造价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咨询师(市政公用工程); *、本项目工程咨询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社保网上打印的社保缴费明细并加盖公章并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外地入藏企业,网上不能显示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不分标段。 符合上述要求的资信单位,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审查,并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未胶装成册不予报名,不允许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招标内容: 日喀则经济开发区主干路网一期工程(珠峰大道、北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估咨询。 项目位于日喀则市新建*条市政道路、北京路长 ****米,宽**米;珠峰大道*****米,宽**米,附设绿化、照明、桥梁等附属工程。 四、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年 **月**日**时**分至 **** 年 ** 月 **日 ** 时 ** 分前携带以上资料到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每天报名时间为:**:**至**:**;**:**至**:**)。 投标人报名需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日喀则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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