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务川县黄都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第四标段施工招标(变更)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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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务川自治******的务川县黄都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第四标段施工招标(遵****************SG***)已于****年**月**日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
投标价(下浮率):*.**%(暂估价:********.**元)
评标得分:**.**分
投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尹习江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号:黔************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
投标价(下浮率): *.**%(暂估价:********.** 元)
评标得分:**.**分
投标工期: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范虹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号: 黔************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价(下浮率):*.**%(暂估价:********.** 元)
评标得分:**.**分
投标工期: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李静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号: 黔************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中标结果公示至****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招标人:务川自治******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
地址: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洪都河畔 地址: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世贸城*号写字楼**-*
邮 编:****** 邮编:******
联系人:牟旭东 联系人:李 刚
电话:****-******** 电话:****-********
监督部门: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联系电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