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税务文化展厅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HAC2019174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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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税务文化展厅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HAC*******补充公告各潜在投标人: 湖北省宏******受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税务文化展厅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HAC*******)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于****年**月**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和公开招标文件,现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对公开招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改。具体变更内容如下: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六项:*、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且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有效的安全许可证;现变更为:*、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且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二项资格审查标准:*.*、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且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有效的安全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单独递交备查,没有递交原件评标委员会可认定为无效投标)现变更为:*.*、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且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六投标报价明细表为参考格式,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自拟表格格式。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湖北省宏**********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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