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市本级][线下]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人民医院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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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宜春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宜春市人民医院彩色超声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宜春市人民医院彩色超声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大业-YC****-***序号项目内容数量单位服务时间采购预算项目要求*彩色超声设备维保*台*年**万元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二、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缴纳磋商保证金凭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止,供应商可在******查阅招标详细信息并于此时间前报名登记,同时须提供下列文件(报名资料可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否则,招标代理有权拒绝未报名的供应商投标。
*、报名须提供下列文件:
(*)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
(*)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地点:****** (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栋**楼****)
*、磋商保证金:****元;于****年**月**日**:**点前从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供应商名称应与响应文件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未成交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退回。
磋商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宜春高士路支行
账号:**** **** **** **** ***
四、投标须知
*、本次采购项目为一个包,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供货和服务能力投标。
*、供应商应将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内容见第五部分“资格审查表”)开标时交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政府采购监督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响应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注明磋商文件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年**月**日上午**:**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五、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响应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分(北京时间)。
六、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七、签订合同
*、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合同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九、联系方式(咨询、询问、质疑按以下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汤先生 电话:***********
联系地址:宜春市锦绣大道****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柳怀东***********
报名联系人 张小玲 ****-*******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栋**楼****室
电子邮箱:******
十、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eb/
十一、本项目磋商文件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供应商密切关注。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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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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