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分散)郎溪县经济开发区西区和第二污水处理厂900吨左右一般固废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五次)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分散)郎溪县经济开发区西区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吨左右一般固废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五次) 项目编号:LXX-CG-CS-*******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铜******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郊区铜山镇杨村村白屋永新小组蛇形山下 成交金额:******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宋学军、胡六胜、王鹏 采购人名称: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郎溪县钟梅路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美都大厦*楼 项目负责人:傅志勇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收费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郎溪县郎川新苑小区*B幢*单元***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郎溪县财政局(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需求.zip                安徽**********年**月**日 窗体底端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