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东征公告〔201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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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发布机构:东营国土资源分局组配分类:土地征收文件编号:发文日期:****-**-** begin东营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东征公告〔****〕**号end上部小标题****-**-** begin东营自然资源分局end正文***.******.***东营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东征公告〔****〕**号 为满足我市城镇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位于华山路以西、黄河路以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营区胜利街道辛镇村村民委员会。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位置范围:位于华山路以西、府前大街以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营区胜利街道辛镇村村了委员会。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位置范围:位于惠州路以西、南一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营区东城街道沙营社区居民委员会。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位置范围:位于峨眉山路以东、烟台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营区文汇街道东营社区居民委员会。用途:住宅。 地块*位置范围:位于南二路以北、十一图村以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营区史口镇十一图村村民委员会、后王村村民委员会。用途:交通运输用地。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号)公布的东营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个区片:其中,Ⅰ级区片每亩补偿*.*万元,Ⅲ级区片每亩补偿*.*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参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东营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号)由东营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结合实际与被征地方协商确定。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东营市国土资源局东营分局会同东营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年*月** 日开始由东营市国土资源局东营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向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特此公告。 东营市人民政府 ****年*月**日 ***.******.***编辑及来源下载,打印,关闭分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