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威204井区页岩气输气干线工程(徐家冲输气站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征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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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井区页岩气输气干线工程(徐家冲输气站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征收威远县新店镇永华村**组部分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件、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川府土〔****〕**号。   批准时间:****年*月*日。   批准用途:威***井区页岩气输气干线工程(徐家冲输气站扩建工程)建设用地。   二、被征用土地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该批次征收土地位于威远县新店镇永华村**组,征地总面积*.****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征地补偿标准:按内府发〔****〕*号执行。   农业人员安置途径: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新店镇人民政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自发布征地公告之日起,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或建(构)筑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威远县人民政府****年*月*日附件: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威***井区页岩气输气干线工程建设用地征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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