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点军区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程监理(二期)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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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修改如下: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二项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第四处“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 **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年”修改为“监理服务期为:***日历天”。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履约期限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年。”修改为“监理服务期为:***日历天”。
实际监理服务期以监理合同为准。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招标人: 宜昌市点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宜昌市点军区泰和世家安置小区综合楼(点军收费站旁)
联系人:管亚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宜昌市西陵二路**号上海春天大厦****#联系人:赵亦木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