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阳市自然资源局汾阳市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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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自然资源局汾阳市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磋商公告山西中和******(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汾阳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汾阳市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一、项目名称:汾阳市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项目和备案编号:*、项目编号:中和康泰政采〔****〕***号*、备案编号:汾财管备〔****〕***号三、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一包,汾阳市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包号名称预算金额(元)备注包一汾阳市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采购范围:主要工作为前期资料收集、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更新评价、成果编制;具体报价、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服务期限:**日历天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法人,须具有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得分包转包。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有:*、营业执照副本(必须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截止日期前供应商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期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最后一次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供应商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身份证;*、****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在“信用中国”网站(***.******.***.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的信用查询记录(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被列入黑名单的不能报名)。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六、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山西中和*******、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七、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汾阳市信隆酒店会议室(汾阳市公安局对面)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八、发布公告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九、联系人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汾阳市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汾阳市永和西大街市政府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和******联系地址:山西省吕梁孝义市振兴街(德泽苑*号楼*单元*层)项目联系人:武先生联系电话:***********注: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山西中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