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XCGC-F2019278许昌市中心医院“许昌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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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许昌市中心医院“许昌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项目变更公告各潜在投标人:XCGC-F*******许昌市中心医院“许昌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如下:一、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要求-“***.******.***本技术要求的证明资料仅限于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产品彩页,厂家相关资质证书,认证,并加盖厂家公章”。现变更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二、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要求-“***.******.***投标人若非设备原始生产厂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直接来源于原厂商且未经使用过的产品,主要设备[计算机网络系统、无线WIFI、安防系统、护理对讲及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综合布线、机房工程],出具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和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现变更为:“***.******.***中标人若非设备原始生产厂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直接来源于原厂商且未经使用过的产品,主要设备[计算机网络系统、无线WIFI、安防系统、护理对讲及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综合布线、机房工程],出具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和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特别提示增加第**条,内容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均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其他内容不变。                                       许昌市中心医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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