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桂城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招标补充、修改(答疑)文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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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城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招标补充、修改(答疑)文件(*)各投标单位:
现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中学作为招标人的桂城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招标项目作出如下招标补充、修改(答疑):
一、答疑内容:
问:我公司****年*月**日在某市的投标活动中,有一项行政处罚通报,某市人民政府网站****年**月*******的行政处罚的通报,该通报的描述为“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号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已于****年**月**日对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处以罚款,中标无效的行政处罚。” 请问,我公司这项行政处罚的通报是否属于佛政数(****)**号文“处罚”的范畴?是否满足投标人信誉要求?
答:贵司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具有骗取中标的行为,则不满足本项目投标人信誉要求***.******.***的规定。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矛盾或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本通知为准。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否则后果自负。特此通知!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中学招标代理:佛**********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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