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石渠村庄提升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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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石渠村庄提升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会议,现就本次谈判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石渠村庄提升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洛新政集采【****-**-**】
*.*项目预算金额:财政投资,最高限价:******.**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工期:**日历天。
*.*质量目标:合格。
*.*开标日期:****年**月**日
*.*公告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评标信息及评标委员会情况
*.*、评标日期及地点:**** 年**月**日,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一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范少芳(组长)、梁志青、林茂庆(业主)
三、评审情况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称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洛阳********************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无经评审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谈判小组按二次报价排序如下:供应商单位名称一次报价(元)二次报价(元)名次*********.******.***洛阳*********.******.************.******.************.******.***四、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第一成交供应商:******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号*幢*-****
成交价:******.**元
项目经理及编号:金康利 豫************
工 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五、公示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其他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评标结果的公示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地 址:新安县南李村镇南李村街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代理机构:******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号楼****室联 系 人:柴先生联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