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石渠村庄提升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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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石渠村庄提升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会议,现就本次谈判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石渠村庄提升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洛新政集采【****-**-**】 *.*项目预算金额:财政投资,最高限价:******.**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工期:**日历天。 *.*质量目标:合格。 *.*开标日期:****年**月**日 *.*公告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评标信息及评标委员会情况 *.*、评标日期及地点:**** 年**月**日,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一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范少芳(组长)、梁志青、林茂庆(业主) 三、评审情况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称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洛阳********************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无经评审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谈判小组按二次报价排序如下:供应商单位名称一次报价(元)二次报价(元)名次*********.******.***洛阳*********.******.************.******.************.******.***四、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第一成交供应商:******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号*幢*-**** 成交价:******.**元 项目经理及编号:金康利  豫************ 工  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五、公示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其他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评标结果的公示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地    址:新安县南李村镇南李村街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代理机构:******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号楼****室联 系 人:柴先生联系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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