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铜]徐州市铜山区北京路及轨道3号线、大学路及轨道4号线、黄河路及轨道6号线、珠江路沿线地区用地梳理规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铜采招G(2019)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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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徐州市铜山区规划局的委托,徐州市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徐州市铜山区北京路及轨道*号线、大学路及轨道*号线、黄河路及轨道*号线、珠江路沿线地区用地梳理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 *.名称:徐州市铜山区规划局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铜山新区人防大厦**楼 *.联系人:许乐平  徐颖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徐州市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长江西路科技创业大厦B区三楼B***室 邮编:******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琛      联系电话:****-******** 三、项目编号:铜采招G(****)*** 四、采购项目 *.名称:徐州市铜山区北京路及轨道*号线、大学路及轨道*号线、黄河路及轨道*号线、珠江路沿线地区用地梳理规划项目。 *.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招标文件。 六、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执业资格(国家注册规划师)并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cn); ③“诚信江苏”网(***.******.***.cn/jsxy/index.htm); ④“诚信徐州”网( http://***.******.***.cn)。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时间(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年**月**日前。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cn)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附件:http://***.******.***.cn:**/Resource/UploadImages/徐州市铜山区北京路及轨道*号线、大学路及轨道*号线、黄河路及轨道*号线、珠江路沿线地区用地梳理规划项目公开招标文件_**************_****.doc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九、投标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徐州市铜山新区长江西路科技创业大厦B区二楼开标(三)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王哲 十、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一、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二、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三、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必须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受理部门:徐州市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长江西路科技创业大厦B区三楼B***室 邮编:****** *.联系人:王哲     联系电话:****-********徐州市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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