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建设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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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建设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答疑各潜在投标人: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建设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答疑如下:问题一:招标文件P*,注(*)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更换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请问:该条款是否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在建项目?如果是,投标人是做无在建承诺还是需要提供查询截图之类的材料?答:投标人自行承诺即可,无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问题二:招标文件P*,注(*)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料进行核实,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资料或者虚假承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相关监督部门依规定处罚。众所周知,评标委员会受封闭环境的条件限制,根本无法核实虚假投标资料或者虚假承诺,如果事后针对性核实就显失公平。我们建议:为体现公平、公正,核查工作由招标人将在全体投标人代表和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通过开标现场的投影设备,公开查询验证,整个查询过程、查询结果都将同步在开标现场的投影仪上实时显示,查询结果全部送评标委员会评审。答:评标阶段的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招标人与代理机构在现场不对投标文件进行核实。 问题三:如果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对其他投标人业绩提出异议,且提供了明确线索,招标人是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答: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业绩。 问题四:根据渝建发〔****〕**号第十三条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且不得使用正用于其他工程投标或正在其他工程执业的被锁定人员。由于未看到相关约定,故请问该条款本项目是否予以执行?答: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承诺书”中已对市外企业的作出约定。市外企业入渝登记的主要是为方便后期办理施工许可。 问题五:电子社保证明是否具有同等效力?答:根据国家发改委《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五条“电子证照、电子证件、电子证明与纸质版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是市场主体取得相关资格的合法凭证”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电子证照、电子证件、电子证明、电子回单均可以作为有效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有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加盖本单位公章。而且需提供便于招标人查询的网址、单位及个人编码、姓名、身份证号、登录密码或验证码。 问题六:如果我公司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无在建、中标后不更换,******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和部分主要管理人员,请******虚假承诺而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答: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更换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特殊情况如需更换,中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招标人: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年**月**日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n/lbv*/n_newsdetail.aspx?*ikI**sAoGomC**mrkaBZrTUrF+AITjJ*wrN+a/fkw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