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集中采购]宜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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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YXJC****-***G
宜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已于****年**月**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澄清公告。
一、原招标文件主要信息
*、采购人:宜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编号:YXJC****-***G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公告日期:****年**月**日
*、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宜兴政府采购网、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澄清事项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中“招标文件如与招标公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的规定,现对本项目****年**月**日发布的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澄清,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②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
③无不良信用记录;
④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职能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物业管理、外地企业须已在宜兴市物业管理中心办理进市备案);
⑤投标人能承担本项目实施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⑥投标人须通过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或通过ISO*****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或通过OHSAS*****(GB/T*****)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宜兴市物业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项目负责人联系人:金锡良 联系电话:****-******** 质疑受理人联系人:应睿卓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兴市陶都路*号 邮政编码:******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蒋女士,****-******** 蒋先生,****-********联系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号邮政编码:******财政监管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宜兴市荆溪中路**号五局大院内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四、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此更正公告,如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更正等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宜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