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安县2019年2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项目(共7个标段)[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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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年*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项目澄清说明
******受新安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新安县****年*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媒体上发布了公告,现发布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安县****年*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项目
*、政府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新政集采[****-*-**]
*、招标项目公告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二、澄清内容
*、新安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石寺镇胡岭村标段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安装)中:序号***.******.***“ 给水塑料管PEDN**-*.*MP”现变更为“给水塑料管UPVCφ**-*.*MPa”。
*、新安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北冶镇王岭村、石寺镇孟庄村标段--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安装)中:序号***.******.*** “给水塑料管PEDN**-*.*MP”现变更为“给水塑料管UPVCφ**-*.*MPa”。
*、*-*标段原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编制依据“*. 水利部办水总[****]***号发布的《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现变更为“*.营改增计价依据的调整执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号文件执行。”
由于清单已经上传,时间原因不做更改,请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按照变更后的材料进行组价。
*、本变更内容、答疑澄清文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给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胡女士
电话:****-********
地址:新安县涧河大道农业大厦*楼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仲女士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号楼****室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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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