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定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新增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申请和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及已入住的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年度审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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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定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襄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等*个办法的通知》(定政办发〔****〕**号)第二十七条:“已配租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应当在每年*月底前主动向户口所在地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如实申报上年度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和住房变化等情况。不按时申报的,责令限期申报,规定期限内仍未申报复核的,按不再符合廉租住房配租条件处理。****年经部门审核及综合评审通过的住房租赁补贴家庭需进行****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年度复核工作。现通知以上家庭在****年*月**日前,到定襄县政务大厅二楼住建局窗口办理租赁补贴及保障房手续,如实申报上年度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和住房变化等情况进行年度复核。规定期限内仍未申报的,按不再符合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处理。办理****年新增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申请和****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及已入住的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年度审核的,需携带以下资料:*、户主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主*寸照片*张;*、户主及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户主及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达到已婚年龄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必须提供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或离婚证(含离婚协议);*、有工作单位的家庭成员需提供上年度全年收入证明,有低保的提供申报前连续三个月低保明细清单及城市低保证;*、房屋租赁证。(新增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年度审核需提供)*、时间:上午 **:**--**:**? 下午 **:**--**:**? (法定节假日除外)定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