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春市司法局业务用房附属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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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司法局的阳春市司法局业务用房附属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其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经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春发改投资[****]***号文核准和招标管理部门备案。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单位。*、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业务用房室内外的装饰工程、室外排水工程、值班室及围墙工程、室外照明工程、给水管道工程、专变安装工程等配套工程。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统筹解决,已落实。*.*工程建设地点为阳春市春城街道育德路大华岭公园入口 ;*.*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月 ,计划竣工日期为****年*月 ,工期为**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或优良)标准。*、招标范围:阳春市司法局业务用房附属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纸列明的全部内容;本工程不分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须提供“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的本企业信息表打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诚信登记手续,但本企业的《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打印件(或扫描件)可不需提供;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中“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本企业进粤诚信信息登记网页的打印件原件作为进粤诚信登记手续。并将上述诚信登记打印件(或扫描件)装订于资格后审文件。上述诚信登记打印件(或扫描件) 打印或扫描时间应在该项目招标文件发出后至截标时间前,如(打印或扫描时间)不在本时间段或无显示时间则以开标当日查询的实际情况为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招标决标方式:公开招标(合理低价法)*、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单价合同承包方式*、招标场所: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投标人应登录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及相关资料;并在该项目截标时间前登录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平台,将其投标保证金从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委托的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由投标人在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后自行获取)。**、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将投标文件提交到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一、二开标室,开标会将于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联系电话:****-*******(招标人)****-*******(代理人)****-*******(交易中心)招 标 人:阳春市司法局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