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盐城支队副食品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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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盐城支队副食品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招标条件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盐城支队副食品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资金为专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盐城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盐城支队副食品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项目
*.*招标范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盐城支队所需副食品,即肉类(猪牛羊肉等)、家禽(鸡、鸭、鹅等)、鱼类、蔬菜、水产品、水果、牛奶等农副食品及调料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
*.*交货或服务地点:分别为新都路*号武警支队机关、文港南路**号武警机动中队、武警盐城中队(盐城高速东出口向东*公里,盐城新看守所)、教导队(盐城东高速口处)、盐城地区遂行任务时的指定地点。
*.*交货期:每天所需副食品须在当天早上*:**前送到,采购清单由招标人在前一天下午提供(应急加餐情况下,随叫随送)。
*.*质量要求:肉类(猪牛羊肉等)、家禽(鸡、鸭、鹅等)、鱼类、蔬菜、水产品、水果必须新鲜,淡水鱼必须是活鱼,调料的生产日期须是在货到日一个月内, 牛奶的生产日期须是在货到日至少剩余一半的保质期时间。
*.* 供货期:为 壹 年。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采购规模:年供货金额约***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经营行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万元及以上,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的副食品并能够完成本次招标的副食品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投标人须遵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盐城支队有关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且没有负面记录、不良社会报道及法律纠纷;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密封后递交至开标现场。未按要求递交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束后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后退还。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方式、邮箱)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江苏******(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楼,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工本费售后不退。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其他
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盐城支队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路*号
联系人:沈股长,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
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楼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年**月**日
本项目开标时间:****/**/** **:**:**,开标场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