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成拍卖公司姑孰镇行春路92号门面房拍卖公告第四次交易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姑孰镇行春路**号门面房拍卖公告第四次
受马鞍山市花山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委托,我公司于****年 **月 **日上午** 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产权交易厅对以下房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序号标的详情起拍价(万元) 竞拍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姑孰镇行春路**号房屋为*-*层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
二、竞拍人资格、要求: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可参与。
*、不可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拍。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拍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意向竞拍人承诺,竞拍成功后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参与竞拍方式
*、本次竞价为现场电子竞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如在竞价过程中因电脑系统出错、停电或其他问题导致竞价中断,则改为人工举牌竞价;以电脑竞价最后一轮最高报价为起拍价,继续竞价。
四、竞拍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交纳方式
*、意向竞拍人必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递交竞拍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 **** **** ***,开户行: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汇款时备注:姑孰镇行春路**号)
*、已交纳竞拍保证金的意向竞拍人持竞拍保证金交款凭证及相关有******办理相关竞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如竞拍不成,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退还(不计息)。竞得人的竞拍保证金在办理完房产过户、移交手续,经委托人确认无违约行为后*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记息)。如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等违约行为,竞拍保证金不退还,做违约金处理。
*、 拍卖成交房屋价款如全款支付,须在拍卖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缴入马鞍山市花山区城市******账户,**个工作日内办理全部过户所需手续;办理贷款手续的竞得人需在*个月内办理完毕全部过户、贷款、房产移交手续。
*、竞得人如需银行贷款,需在*个工作日内缴纳房产成交价的**%首付款至委托人账户;首付款缴纳后*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房产备案、贷款资料提交手续,房产尾款汇至委托人账户后*个工作日内办理房产移交手续。
户名:马鞍山市花山区城市******账户
开户行:建行湖东路支行
账号:********************
(汇款时备注:姑孰镇行春路**号)
特别说明:
竞拍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入账方式,并在汇款用途中注明“姑孰镇行春路**号”。意向竞拍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未按规定备注项目名称、迟汇、错汇、误汇、使用手机银行转账等未按规定提交竞拍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及不能参与竞拍的损失由意向竞拍人自负。
五、特别提醒:
*、标的物的质量及装饰装修状况以现状为准,竞拍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到期前,自行到现场查看标的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对拍卖标的任何保证。请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凡参加竞拍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了标的地点、周围环境、面积及对意向竞拍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竞拍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拍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拍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本次拍卖项目的佣金为****元,该费用由竞得人支付(拍卖成交后*******账户)。
*、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需签署《成交确认书》办理相关手续。
六、看样、交纳保证金、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下午*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
七、联系方式:
*、拍卖机构:******
联 系 人: 周女士 电话:****-******* ***********
地址:马鞍山市经济开发区西塘路永裕云商***室
*、委托人:马鞍山市花山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联系人:曹龙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