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浔区和孚镇桑基鱼塘生态保护与提升工程(一期)初步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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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南浔区和孚镇桑基鱼塘生态保护与提升工程(一期)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信息 招 标 人:湖州******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适园路***号***室 联 系 人:丁 宁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湖州市南浔常增路***号 联 系 人:孙璐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南浔区和孚镇桑基鱼塘生态保护与提升工程(一期)初步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NJSG(H)****-*** 招标范围:包含桑基鱼塘核心区的保护与提升规划、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服务 设计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万(其中设计投资估算:约***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开标地点: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号楼北门二楼F区开标区域*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号) 招标文件售价:¥***元/份(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浙江省外企业须进浙备案)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园林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的提供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提供备案资料) 其他要求:(*)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中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收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二、相关文件下载 *、南浔区和孚镇桑基鱼塘生态保护与提升工程(一期)初步设计项目-招标文件 *、南浔区和孚镇桑基鱼塘生态保护与提升工程(一期)初步设计项目-图纸南浔区和孚镇桑基鱼塘生态保护与提升工程(一期)初步设计项目-招标文件.doc南浔区和孚镇桑基鱼塘生态保护与提升工程(一期)初步设计项目-图纸.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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