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关于大数据云平台数据共享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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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受全国海关信息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关于大数据云平台数据共享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关于大数据云平台数据共享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XZC******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京丽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全国海关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金宝街**号全国海关信息中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原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标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孙京丽、陈瑞灵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三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关于大数据云平台数据共享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工作内容:数据共享工作描述:云上汇总数据共享、云下明细数据上云、应用系统数据调用、数据共享方案支撑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服务期服务类型:数据共享工程师数量:*服务内容:数据共享服务涉及三类业务场景:全国海关用户需要汇总数据共享(数据库方式、FTP文件方式),本地明细数据上云,应用系统数据调用。服务团队需按海关需求完成各种类型的数据共享服务。服务地点:由招标方指定服务地点。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被“信用中国”网站(***.******.***.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谈判时间:****年**月**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室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售价:***.* 元(人民币)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会议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京丽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