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人民政府2020年人居环境整治建筑垃圾分拣清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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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年人居环境整治建筑垃圾分拣清运项目品目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域顺义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售价¥***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号(路星公司院内)第二栋三层***室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号(路星公司院内)第二栋三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春香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南孙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晨***-********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嘉诚******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春香***-********北京嘉诚******受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年人居环境整治建筑垃圾分拣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年人居环境整治建筑垃圾分拣清运项目项目编号:JCZB****-***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春香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南孙路*号 联系方式:张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北京嘉诚******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春香***-********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资信良好,近三年(****年**月**日至今)无不良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潜在投标人取得北京市或区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只限于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的行政许可;*、未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号(路星公司院内)第二栋三层***室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不提供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号(路星公司院内)第二栋三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人居环境整治建筑垃圾分拣清运项目*、招标编号:JCZB****-****、实施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镇域内*、招标内容:对李遂镇镇域内人居环境整治中产生的垃圾进行分拣、清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元,本次招标金额:*******元*、预算批复文号:遂财预指(****)第***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服务期:*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简要技术要求: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及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及相关文件的质量标准;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本项目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号(路星公司院内)第二栋三层***室。*、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近一个月开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北京市或区县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书。备注: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代理机构留存复印件及必要的原件备案,并对其发售招标文件,未经登记而复制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不含电子版),售后不退。*、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号(路星公司院内)第二栋三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四、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号);*)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