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市政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车拍卖公告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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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拍卖公告
受马鞍山市博望区丹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委托,我公司定于****年**月**日上午*:**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雨山区印山东路****号汇通大厦(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五楼产权交易厅举行公车竞价拍卖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朗逸牌SVW****LSD小型轿车一辆(发动机号******),登记日期****年*月,年检有效期至****年*月,起拍价*****元,保证金****元。
注: *. 本次拍卖车辆不包含车牌号码。
*. 车辆的保险及违章等相关信息意向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
二、报名登记:
*.竞买保证金缴纳:
①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年**月**日上午**:**止。
②意向竞买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递交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 **** **** ***,开户行: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入账方式,并在汇款用途中注明“丹阳农业中心公车保证金”。意向竞买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则无资格参与竞拍。由于意向竞买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负。
③如竞买不成,意向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退还(不计息)。
④如竞买成功,买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办理完全部车辆过户手续后*个工作日内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退还(不计息)。
*.报名登记时请携带:
(*)意向竞买人为法人单位的需提交: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拍卖时请携带原件以便核查)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拍卖时请携带原件以便核查)
③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并携带原件以便核查)
④如有授权人委托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拍卖时请携带原件以便核查)
(*)意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①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拍卖时请携带原件以便核查)②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并携带原件以便核查)
③如有授权人委托的需提供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拍卖时请携带原件以便核查)
*.报名地址:马鞍山市佳山路***号鸿烈大厦*楼***室
特别说明:
①本次公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支付成交价*%的服务佣金。
②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③车辆交易、过户等一切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车辆交易、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税(包括按国家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金)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因车辆拍卖前的逾期年审、保险、车辆购置税、补办相关证件、交通违章等违法违规所涉及的相关欠费、罚款、滞纳金及扣分等一切问题亦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
④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方可临时提车。提车后必须在委托人、拍卖人的监督下办理竞得车辆的过审、过户等相关手续,委托人及拍卖人给予配合。在上述买受人提车起至办理完过户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如违章、交通事故、车辆维修等)
⑤报名一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止(需预约)。所有车辆均按车辆现状拍卖。意向竞买人应自行至有关部门实地踏勘并核实拍卖车辆的资料,确认此次车辆的现状、瑕疵及要求等,委托方及拍卖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四、联系方式:
*.拍卖机构:马鞍******
联 系 人: 谭 萍 电话:****-*******
马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