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公布2016年第二期批量采购中标产品的通知(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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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年第二期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和空调批量采购的中标产品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产生,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第二期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和空调批量采购的中标品牌及型号(具体中标品牌、型号、价格、配置、联系人等信息详见附件*-*)。 二、中标产品及中标供应商资格有效期:****年*月*日—**月**日。 三、办理程序:采购人填写《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登记表》(附件*),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同级财政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后,办理批量采购手续,并将合同交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见证。 四、各单位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空调采购项目一次性采购金额**万元以下的,均需向本期中标供应商采购本期中标产品。批量采购金额满**万元及以上的,需按正常程序委托集中采购。 五、中标供应商需严格执行本次投标报价的品牌、型号规格、价格、售后服务等相关承诺,如在供货中发生投诉并经查实的,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的资格。 六、市财政局、市公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随时对中标产品进行必要的市场检查,如发现中标人不能及时交付中标产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中标人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承诺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通报、暂停或取消其批量集中采购供货资格,并按照《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进行处理。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㈠中标人收到采购人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㈡中标人擅自提高供货价格的,或价格高于同期马鞍山市场实际销售价格的; ㈢中标人未能提供承诺的售后服务的; ㈣更换货物配置的; ㈤拒绝或变相拒绝为采购单位提供商品和服务的。 七、采购单位因工作需求等特殊原因,本期中标产品不能满足其工作需要的,经各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采用零星采购网上竞价或其它采购方式采购。 八、各采购单位要严格执行批量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对违规超标准采购及规避批量采购行为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市财政局、市公管局也将定期对各单位批量采购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附件: *、台式计算机Ⅰ批量集中采购中标品牌型号及供应商名单 *、台式计算机Ⅱ批量集中采购中标品牌型号及供应商名单 *、笔记本电脑Ⅰ批量集中采购中标品牌型号及供应商名单 *、笔记本电脑Ⅱ批量集中采购中标品牌型号及供应商名单 *、A*幅面黑白激光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中标品牌型号及供应商名单 *、A*幅面黑白激光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中标品牌型号及供应商名单 *、空调批量集中采购中标品牌型号及供应商名单 *、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登记表 马鞍山市财政局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附件.docx [**.*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