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标驻守检察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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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标驻守检察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品目货物采购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中标日期****年**月**日评审专家名单评标委员会名单总中标金额¥**.******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凝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采购单位地址无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无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代理机构地址无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标驻守检察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标驻守检察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czcg******-***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号 中标金额:伍拾肆万叁仟元整(小写¥:******.**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交易文件。 项目实施周期:**日历天 评审委员会名单:杜裕民、计国民、王贤、杨劲、张俊林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王凝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 地址:滁州市港汇中心A座**楼 项目负责人:张 军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交易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含专家费用****.**元):*****.**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安徽****** ****年**月**日 附件: 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交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