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侨大学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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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须知序号项目约定内容*招标项目/采购编号华侨大学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HDQZ*********服务地点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厦门校区*招标方式磋商比选*招标内容详见文件第二章*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两年*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以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相关机构出具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交证明(或网站缴交证明);或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六)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七)提供投标人截止开标当日前*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千元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以现金形式现场缴纳。*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均应提交到招标人。*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服务期满无问题后无息退还。**制作投标文件数量正本*份、副本*份**中标供应商产生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内容)本项目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 ** 月 ** 日上午*:**时(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华侨大学物资采购中心(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施良侨科技大楼二楼)**开标时间****年 ** 月 ** 日上午*:**时(北京时间)**索取招标文件方式华侨大学物资采购中心官网下载(https://***.******.***.cn/)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城东华侨大学施良侨科技实验大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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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洪老师招标货物(项目)一览表合同包品目号货物(项目)名称数量最高限价**-*华侨大学补充 医疗保险服务采购*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