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余杭区宏畔水厂淤泥外运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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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招标公告根据《余杭区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的货物、服务类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余财国字【****】**号)、《余政办〔****〕***号》文件等规定,现就余杭区宏畔水厂淤泥外运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余杭区宏畔水厂淤泥外运处置项目(QT-****-**)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三、采购内容:余杭区宏畔水厂淤泥的装卸、运输、处置及堆场现场卫生,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运输个体户或企业,必须提供专车用于淤泥运输,具有车辆运输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淤泥正规消纳场所去向证明材料(需要有绿化覆土、填埋或制砖任一去向接收方的书面意见)。*、投标人自****年*月*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市政自来水厂淤泥运输处置业绩,并须提供合同、结算发票以及用户证明。合同、结算发票和用户证明以原件为准,开标时携带原件,否则不予认可。*、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分支机构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五、报名时间:****年 **月**日至****年 **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报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东大街*号中都写字楼*楼*F**;六、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经营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提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注: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开标时提供原件,原件未提供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为无效投标。七、招标文件领取:******领取。八、投标保证金:(不采用)九、联系方式:*、采购单位: ******招标人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藕花洲大街***号;联系人:刘先生。电话:****-********。*、代理机构名称: 杭州****** 代理机构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东大街*号中都写字楼*楼*F**联系人姓名:张舒健,联系电话******** 传真:****-******** **********年**月**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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