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太和县大新镇新集村南北河滨路、李阁村2019年“一事一议”水泥道路硬化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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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大新镇新集村南北河滨路、李阁村****年“一事一议”水泥道路硬化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太和县大新镇新集村南北河滨路、李阁村****年 “一事一议”水泥道路硬化工程(二标段) 项目编号:FSCG_TH*******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太和县友谊路红花别墅大门口 南侧***.***户 成交金额:******.**元;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罗吉。 工期:**日历天。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李阁寨自然村东、后大庄后南北路、李古同自然村东水泥道路硬化。详见工程量清单。 评审委员会名单:谢伟、阮传涛、高士龙 采购人名称:太和县大新镇人民政府 地址:太和县大新镇 联 系 人:刘子林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 地址:阜阳市少年宫南**米 项目负责人:尹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招标文件要求。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年 **月 ** 日至****年 **月**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太和县大新镇人民政府或北京******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太和县大新镇,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民中路县政府大院综合楼四楼,咨询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太和县大新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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