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太和县大新镇新集村南北河滨路、李阁村2019年“一事一议”水泥道路硬化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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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大新镇新集村南北河滨路、李阁村****年“一事一议”水泥道路硬化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太和县大新镇新集村南北河滨路、李阁村****年
“一事一议”水泥道路硬化工程(二标段)
项目编号:FSCG_TH*******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太和县友谊路红花别墅大门口
南侧***.***户
成交金额:******.**元;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罗吉。
工期:**日历天。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李阁寨自然村东、后大庄后南北路、李古同自然村东水泥道路硬化。详见工程量清单。
评审委员会名单:谢伟、阮传涛、高士龙
采购人名称:太和县大新镇人民政府
地址:太和县大新镇
联 系 人:刘子林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
地址:阜阳市少年宫南**米
项目负责人:尹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招标文件要求。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年 **月 ** 日至****年 **月**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太和县大新镇人民政府或北京******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太和县大新镇,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民中路县政府大院综合楼四楼,咨询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太和县大新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