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研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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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研究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研究项目 项目编号:WH**CG****FW****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采购日期: ****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北京师范大学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号 成交金额: *******.**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研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委员会名单: 郑世平、尤德纯、方正如、陈树民、史宇 采购人名称: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政务文化中心D区*楼 联系人:张雪骢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与河北路交口东北角东北角徽商总部广场C-办****室 项目负责人: 陈工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 公管【****】***号文 收费金额: *****.**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 **:**至 ****年**月**日**:** (不少于*个工作日)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万达广场一期*号写字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特此公告。 安徽******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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