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视频会商系统(高清)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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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编制说明*、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甲方: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乙方:福建******寿宁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FJSHYZB[XJ]*******的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视频会商系统(高清)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条款;*.*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合同标的解锁编辑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产地类型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产品属性**-*A********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一批*批国内************高清摄像头华为 VPC***无合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壹万陆仟肆佰元整(¥******.****)。*、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合同标的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验收*.*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设备到货验收:自设备交付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的设备清单共同进行开箱清点和检验,如乙方交付的设备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乙双方共同在《到货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即表示设备完成到货验收。如设备发生短缺、瑕疵、损坏或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补发、更换。 项目完工验收:安装调试并完成联调后,甲方签署安装调试确认单,并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报告作为验收依据。 从本项目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计算保修服务期。*.*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解锁编辑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项的**%。***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的**%。。*、履约保证金无。*、合同有效期五年。**、违约责任若乙方逾期完工超过**天,每逾期完工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甲方变更设计或因甲方原因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施工延误的,按照实际误工情况而相应延长完工期,不视为违约。 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合同款项,乙方有权中止系统接入服务,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知识产权**.*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如甲方因此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解决争议的方法**.*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甲乙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合同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其他约定**.*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无。□无 。 甲方: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乙方:福建******寿宁分公司住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东区政府办公室住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北凤巷*号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张可海委托代理人:费汉鹏委托代理人:范彩霞联系方法:***********联系方法:***********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账号:账号:**********************签订地点:东区寿宁县人民政府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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