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寿宁县托溪乡人民政府寿宁县托溪乡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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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编制说明*、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甲方:寿宁县托溪乡人民政府乙方:****** 根据招标编号为[******]GYG[GK]*******-*的寿宁县托溪乡人民政府寿宁县托溪乡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条款;*.*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合同标的解锁编辑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产地类型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产品属性**-*C****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项国内**************绿康环境******无合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伍万柒仟陆佰元整(¥*******.****)。*、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 天内交货;*.*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条件:现场验收合格并交付。*、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依据招标文件执行。。*、验收*.*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依据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解锁编辑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每季度支付一次,按合同要求,支付合同款的*.*%。共**期。**.*每季度支付一次,按合同要求,支付合同款的*.*%。共**期。**.*每季度支付一次,按合同要求,支付合同款的*.*%。共**期。**.*每季度支付一次,按合同要求,支付合同款的*.*%。共**期。**.*每季度支付一次,按合同要求,支付合同款的*.*%。共**期。**.*每季度支付一次,按合同要求,支付合同款的*.*%。共**期。**.*每季度支付一次,按合同要求,支付合同款的*.*%。共**期。**.*每季度支付一次,按合同要求,支付合同款的*.*%。共**期。**.*每季度支付一次,按合同要求,支付合同款的*.*%。共**期。***.*每季度支付一次,按合同要求,支付合同款的*.*%。共**期。***.*每季度支付一次,按合同要求,支付合同款的*.*%。共**期。***.*每季度支付一次,按合同要求,支付合同款的*.*%。共**期。。*、履约保证金无。*、合同有效期服务期限*年。**、违约责任**.*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 甲方逾期支付作业经费达*个季度及以上的,乙方有权撤走作业人员中止合同。。**、知识产权**.*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解决争议的方法**.*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寿宁县人民法院。**、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 甲方依据现场实际,要求乙方提供机械全自动洗扫车、多功能抑尘车投入托溪乡主镇区使用或者清理建筑垃圾保洁突击队作业时,乙方应无条件安排,甲方按作业车辆给予乙方签证作业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在安排作业前商定并签证结算。 **.* 中转站设备因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设备停运在质保期内的应由甲方协调设备厂家维修。过质保期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在****元及以下的由乙方承担,超过部分由甲方承担。 **.* 甲方提供的垃圾转运站设备例行检修期间(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引起停用的)及非人为损坏的检修期内需乙方配合提供垃圾压缩车进行收集、清运服务的,乙方应无条件安排,甲方按作业车辆给予乙方签证作业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在安排作业前商定并签证结算。 **.* 垃圾桶正常的损耗及达使用期替换由甲方负责采购。垃圾桶人为破坏及丢失的由乙方负责补充。 **.* 甲方应确保垃圾中转站功能齐全、完善(包括通水、通电)及周边的环境设施配套齐全、排水功能完善,渗滤液的收集功能完善。乙方应负责对收集的渗滤液进行转运处理,具体费用双方在安排作业前商定并签证结算,若因渗滤液收集转运处理的费用未能达成一致的,本项目垃圾转运站产生的渗滤液由甲方负责安排处理。
**、其他约定**.*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无。□***.******.*** 寿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收纳运送进场的生活垃圾进行处理所产生的一切垃圾处理费用由甲方负责,若因寿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针对垃圾处理收费问题而拒绝收纳乙方运送进场的垃圾应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在纠纷期间有权暂停垃圾转运 。***.******.*** 双方约定增加服务的签证费用,在产生的相应作业季度内按签证金额合并入当季度承包服务费统一开票结算
。 甲方:寿宁县托溪乡人民政府乙方:******住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托溪乡鹤溪松路**号住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东区梦龙街**号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徐庆国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吴立建联系方法:***********联系方法:***********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福建农村信用社寿宁解放街营业部账号:账号:**********************签订地点:寿宁县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