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市第十中学位于蕉城北路3-3号至3-17号(教师集资楼一层店面)及蕉城北路3-24号(D楼一层店面)三年租赁权项目征集拍卖机构公告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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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宁德市第十中学委托,对位于蕉城北路*-*号至*-**号(教师集资楼一层店面)及蕉城北路*-**号(D楼一层店面)三年租赁权项目,进行征集拍卖机构并以联合拍卖形式进行。谨定于****年**月**日下午**点整公开选聘符合资质条件的拍卖机构。选聘拍卖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相关执业资质、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以及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A级以上资质(含A级)的企业; 二、近两年来无违规违法及不良记录的企业; 三、在接受委托项目期间,要有隶属于该拍卖机构的拍卖师常驻宁德中心城区,接到通知半小时内可到达交易中心进行业务洽谈及办理;如未常驻或未按时到达,交易中心有权终止合作并且以后不再列入联合拍卖合作单位。 四、本次拍卖交易服务费收入交易中心与拍卖机构按*:*分成,且拍卖机构分成金额不高于*万元;场地由交易中心提供,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宣传、人员)由选定的拍卖机构承担。 符合资质条件有意愿参加选聘的拍卖机构,请于****年**月**日上午*点前携带密封选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前往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部进行报名,经资质审核合格后,于**月**日下午**点整参与公开拍卖机构的选聘会(地点:闽东中路**号蕉城区行政服务大厅六楼阳光平台开标室),逾期无效。 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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