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等县人民法院关于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30 号南湖名都广场A栋2105号写字楼(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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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将在崇左市天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户名:天等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潘昌新所有的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 号南湖名都广场A栋****号房(邕房权证字第********号)、****号房(邕房权 证字第********号)、****号房(邕房权证字第********号)进行拍卖。现将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 号南湖名都广场A栋****号(邕房权证字第********号)房,三处房产分开拍卖。 标的物详情: *.该楼房房屋性质为商品房,规划用途为办公用房,所有权人为潘昌新。总层数为**层,房产所在**—**层,建筑面积****房***.**平方米,另两处房面积分别为****房***.***平方米、****房***.**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共****.**平方米,三处房产相邻相连。上述房产系*A级写字楼资产,坐立双拥路核心,楼层好,有湖景大宅及高端商业中心,依山傍水,湖山双全,集住宅、商业、写字楼,酒店、公寓为一体,是理想的办公场所。 *.室内外装修情况:该房产外墙刷墙漆,入户门精装修。(详见实地拍摄照片或前往看样)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标的物拟进行二次网上拍卖)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延时的除外)。第一次起拍价:****号房***万,保证金**万,增价幅度*万元。第二次起拍价:****号房***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竞买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崇左市天等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崇左市天等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公告及拍品展示:本次拍卖公告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发布,拍卖公告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二次拍卖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该标的物统一看样时间第一次拍卖定在****年**月*日**:**-**:**,请自行前往。 六、拍品权利限制及已知瑕疵:该房产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广西天等******,债权数额为****万元,期限为****年**月**至****年**月**日;该房产已被本院查封,本院为第一顺序查封,查封期限从****年**月**至****年**月**日。该房产已对外出租,所有承租人均有优先购买权,主张优先购买的,请在拍卖开始前一日书面向本院提交申请并附相关租赁证明材料等。 办理抵押登记及被查封的房产,拍卖成交后办理解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会影响办理产权转移时间,敬请理解。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有意竞拍者请实地查看房屋结构情况。 八、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等县人民法院,账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等县支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九、拍卖按揭贷款服务:目前有部分金融机构提供拍卖按揭贷款服务,详情咨询中国农业银行天等县支行,电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咨询电话:****-*******执行局内勤(黄法官) 联系地址:崇左市天等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 号南湖名都广场A栋****号写字楼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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