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关于资兴市东江罗围金康商业广场A区5栋412号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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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第二次拍卖)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华龙与被执行人袁七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户名: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袁七林与何孟江共有的位于资兴市东江罗围金康商业广场A区*栋***号房产(产权证号:资房权证东江字第*********号、*********号),房屋用途;住宅;房屋建筑总面积:**.**平方,所在楼层*,总层*层。 起拍价:**.***万 保证金:*万 增加幅度:*.*万。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联系。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特别提示: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因本案相关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联系方式或经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则视为已经通知本次拍卖事项。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之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郴州苏仙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苏价认(****)***号 网拍辅助机构:郴州市苏仙区家乐房屋****** 咨询看样电话:****-******* *** **** ****(张女士) 本院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联系地址: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cn)”上查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年**月**日资兴市东江罗围金康商业广场A区*栋***号房产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