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南浔区练市塘九里桥港段整治工程人民医院段堤防工程Ⅱ标招标补充文件(补充文件编号: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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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P**,原“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的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及其他招标文件中明示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还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或水利造价员)执业印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现修改为“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的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及其他招标文件中明示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本次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招标文件与此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此内容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湖州市南******浙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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