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市潮河上游南曹村桥至小魏庄水库段生态治理一期工程(小魏庄水库至京广铁路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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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潮河上游南曹村桥至小魏庄水库段生态治理一期工程(小魏庄水库至京广铁路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郑州市潮河上游南曹村桥至小魏庄水库段生态治理一期工程(小魏庄水库至京广铁路桥)监理项目开标会议于****年**月**日上午**:**时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郑州市潮河上游南曹村桥至小魏庄水库段生态治理一期工程(小魏庄水库至京广铁路桥)监理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市水利工程监理中心
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的*.**%
项目总监:刘湘奎
证书编号:JLG**********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及保修期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
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的*.**%
项目总监:王海涛
证书编号:JLG**********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及保修期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开封市兴水工程咨询监理中心
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的*.**%
项目总监:杨光丽
证书编号:JLZ********** JLG**********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及保修期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年 ** 月 **日至****年**月**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郑州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受理部门)
电话:****-********
邮箱:******
传真:****-********
邮编:******
地址:郑州市颍河路***号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潮河上游生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异议受理部门)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无 邮箱:无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段女士
电话:****-********
传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