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市潮河上游南曹村桥至小魏庄水库段生态治理一期工程(小魏庄水库至京广铁路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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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潮河上游南曹村桥至小魏庄水库段生态治理一期工程(小魏庄水库至京广铁路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郑州市潮河上游南曹村桥至小魏庄水库段生态治理一期工程(小魏庄水库至京广铁路桥)监理项目开标会议于****年**月**日上午**:**时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郑州市潮河上游南曹村桥至小魏庄水库段生态治理一期工程(小魏庄水库至京广铁路桥)监理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市水利工程监理中心 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的*.**% 项目总监:刘湘奎 证书编号:JLG**********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及保修期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 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的*.**% 项目总监:王海涛 证书编号:JLG**********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及保修期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开封市兴水工程咨询监理中心 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的*.**% 项目总监:杨光丽 证书编号:JLZ********** JLG**********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及保修期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年 ** 月 **日至****年**月**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郑州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受理部门) 电话:****-******** 邮箱:****** 传真:****-******** 邮编:****** 地址:郑州市颍河路***号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潮河上游生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异议受理部门)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无 邮箱:无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段女士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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