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孟津县妇幼保健院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科建设医疗设备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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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受孟津县妇幼保健院委托,就孟津县妇幼保健院****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科建设医疗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孟津县妇幼保健院****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科建设医疗设备项目 孟津政采谈判(****)****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孟财购【****】J-***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医疗设备一批(利普刀*台、骨密度仪*台、血气分析仪*台)用于儿科、妇产专科建设使用,技术参数见附件。预算金额:**万元。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
日期:****年**月**日*时**分
地点: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二室(孟津县城慧林路与英才路交叉口东北角)
六、谈判小组名单:赵亮、焦春梅、许立新
七、成交单位名称和地址、成交金额:
名称:******
地址:洛阳市瀍河区启明东路*号启明安居小区**-***室
成交金额:******.**元
八、中标标的: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妇科利普刀CM-***A ******.**元*骨密度仪EK-****B******.**元*血气分析仪I********.**元供货期:自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供货调试完毕质保期:三年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公告期:****年**月**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二、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孟津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会盟大道西段
联系人和电话:许先生 ***********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洛阳******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室
联系人和电话:杨先生 ****-********
洛阳******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