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关于鞍山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鞍山万达广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批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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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鞍山万达广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号邮?编:******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措施鞍山万达广场项目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和广场西路广场东路交汇处************为新建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为*****.**m*,总建筑面积******m*。项目共新建*座地下*层地上*层(局部*层)的商业楼。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项目地下车库排风口设置应符合规定要求,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餐饮区必须统一设计、设置独立的直达楼顶的专用排烟道,排烟道位置、数量应满足使用需要。按照环评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确保净化效果。*.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鞍山市判甲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沙河,厂区外排水应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标准;雨水经雨水排水管道排入市政管网。*.停车库进出口与环境敏感建筑物的距离应不小于*m,应加强进出车辆管理,以减少进出车辆噪声影响。*.临千山路一侧建筑物增设隔声能力较好的建筑材料,采用隔音窗,减轻交通噪声的影响。*.设备均位于相应设备间内,选用高效率,低噪声产品。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措施,设备间安装符合要求的隔声门窗,确保达标排放。*.生活垃圾应采用分类、袋装化方式收集,并做到日产日清,以减少收集过程中垃圾的暴露时间和垃圾的散落。对于垃圾临时存放点,必须定期及时清运。*.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小区绿化。*、施工期,设置符合要求的硬质密闭围挡,落实扬尘管理规定。施工废水必须经简易沉淀处理后方可排放。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噪声达标排放。严禁在**时至次日*时之间进行各种施工作业,需连续施工作业的必须在开工前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施工前应提前*天对周围居民进行公示。中高考前**日及考试期间,应当按规定限制或停止产生噪声的作业。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土方及建筑垃圾,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排放许可证,排放到指定地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复后,如建设布局、建设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动,必须另行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供暖采取区域集中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