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红棉路37号103室(原新湖以西铺及厂之10号铺)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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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交 公 告 东莞市石龙镇新维股份经济联合社 对下列项目采取 续约 方式组织交易,现将结果信息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红棉路**号***室(原新湖以西铺及厂之**号铺)续约业主单位 东莞市石龙镇新维股份经济联合社二成交单位 吴朝青成交金额 *,***元/月 三交易地点机构:东莞市石龙镇新维股份经济联合社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新维村联系电话:******** 传真: 四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东莞市石龙镇新维股份经济联合社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