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市长安镇兴城村土地全域整治项目——灌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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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长安镇兴城村土地全域整治项目——灌区二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长安镇兴城村土地全域整治项目——灌区二,已经浙保耕办[****]**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及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海宁市长安镇兴城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招标公告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宁市长安镇兴城村。
*.*建设规模:内容包括海宁市长安镇兴城村土地全域整治项目——灌区二,内容为整治区域总面积约***.*亩,整治为水田。(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概算建安投资:约***万元
*.*工期:
第一阶段工期:*个月;第二阶段工期*个月。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条件:
(*)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财务要求:具有***万元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公司财务证明;
(*)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或水电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项目安全负责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具有任命文件))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人员(公示信息已系统最新更新为准);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年**月**日至 ****年*月*日上午**时,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 (http://***.******.***/),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底楼西大厅(海宁市海洲街道文苑南路***号,海宁市交通大楼*#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上发布。
*.其他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条规定提交投标担保,本项目投标担保为玖万元整,通过投标单位系统已报名项目中“在线支付保证金”功能进行自助网上缴纳,开标时领取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无需输入中心账号、金额等相关内容,保证金年金单位自动扣除已交年金数额)。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长安镇兴城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兴城村
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号金汇大厦B座**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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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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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