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关于征集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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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各供应商: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广大供应商服务,依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征集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以建立规范完整的供应商信息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窗体底端供应商供应 一、入库供应商登记所需条件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出来。窗体顶端二、审核资料要求(*)******资质文件一份(无须密封),到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股审核备案,审核完成后方可入库。 (*)核查材料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证件: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页、资产负责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③近三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④近三个月交纳社会保障金证明⑤诚信廉政承诺书⑥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⑦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⑧中小企业声明函:按附件格式填写,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递交,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中小企业的无须递交本声明。⑨不良行为截图三、资料递交和邮寄方式:受理人 : 熊海霞
联系电话:****-*******地址:丹江口市右岸经济开发区孵化器办公大楼(水都大道**号)二楼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股。集中办理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四、其他事项(*)资质文件递交时请在封面标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如上述所需材料发生变更,供应商需在变更事项发生后**个工作日内向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股申请变更并提交审核。 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