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对长兴瑞兴慈宁妇产医院有限公司民营妇产医院建设项目固废防治设施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及拟批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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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我局受理了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项目名称长兴******民营妇产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长兴****** 建设地点长兴县太湖街道长新路***号 审批文号长环管[****]***号验收监测单位杭州****** 受理时间****年**月**日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概况长兴******成立于****年,****年*月企业委托******编制完成了《长兴******民营妇产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年*月**日,长兴县环境保护局予以批复(长环管[****]***号)。本项目位于长兴县太湖街道长新路***号,项目总投资*****万元,设置病床床位**张,产后护理(月子中心)床位**张。主要包括预防保健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急诊医学科;医疗美容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月子护理服务;餐饮服务等。为广大孕期妇女及新生婴儿提供辅助生殖、孕期检查、围产保健、计划生育、生产分娩、产后护理、儿科疾病和疫苗接种等医疗服务。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试运行情况正常。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一、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固废:该项目医疗废物委托湖州市星鸿固体废******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餐厨泔水收集后交由废弃食用油脂处置企业回收处理。二、验收结论验收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审阅了有关资料,经讨论,认为该项目基本执行了环评制度和环保“三同时”规定,采取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原则上同意长兴******民营妇产医院建设项目固废防治措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三、建议和要求长兴******应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提高自身的环境管理水平,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加强环保管理工作,做好固废收集及综合利用工作,规范对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提升企业整体形象。*、及时办理排污许可证。*、生产工艺或生产内容变动时,须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公众反馈意见方式 联 系 人胡玉仕、彭安志联系电话*******、******* 传 真****-*******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