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9年高标准农田项目配套监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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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年高标准农田项目配套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NGZFCG-****-**-***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凤台经济开发区亿联皖北五金家居城D区*栋***商铺 中标价:工程中标价的*.*%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下载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孙后萍、马静、龚万海 采购人名称:宁国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国市港口镇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宁国市华贝广场售楼部**楼 项目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收费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 年** 月** 日(*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即****年**月**日-****年**月**日),以书面质疑函形式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地址:宁国市华贝广场售楼部**楼 若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宁国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 ****年**月**日 得分排序表.doc 中标通知书.doc 主要中标标的、服务要求等.doc 谈判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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