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9年高标准农田项目配套监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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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年高标准农田项目配套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NGZFCG-****-**-***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凤台经济开发区亿联皖北五金家居城D区*栋***商铺
中标价:工程中标价的*.*%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下载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孙后萍、马静、龚万海
采购人名称:宁国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国市港口镇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宁国市华贝广场售楼部**楼
项目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收费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 年** 月** 日(*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即****年**月**日-****年**月**日),以书面质疑函形式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地址:宁国市华贝广场售楼部**楼
若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宁国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
****年**月**日
得分排序表.doc
中标通知书.doc
主要中标标的、服务要求等.doc
谈判文件.doc